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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的思考: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例

发布时间:2019-10-25 12:34:45  来源:   作者:  点击:
讲座人 刘大洪

一、讲座主题

“主义”的思考: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例

二、讲座时间

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下午19:30

三、讲座地点

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一层报告厅

四、主讲人

刘大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

五、主办方

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

刘大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领域的公权和私权关系研究”等10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46部。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家》《经济评论》《上海财经大学学报》等法学、经济学权威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06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经济管理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摘。

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入选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的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组成员。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被湖北省人民政府遴选为“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因其对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被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评为“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一笔笔浓墨重彩”的中青年学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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