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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学院党委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4-07-15 21:54:14  来源:   作者:  点击:

7月12日上午,中德学院党委举行2024年第六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和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臣洲主持,学院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教师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臣洲领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学习《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准确把握党的纪律标尺》。他对此次学习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提升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抓好思想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发挥教育固本培元和凝心铸魂作用。三要从严管理监督,把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四要优化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持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五要健全责任体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责任一贯到底,真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研讨。党委副书记、院长史贞围绕“纪律、规矩、程序”交流心得体会。她要求,一是通过学习《条例》,一定要守纪律,不仅要认真学习《条例》,更重要的是要贯彻遵守执行,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通过学习《条例》,一定要懂规矩。做到学以致用,做任何工作首先要想到规矩,要按规则、按制度、按要求、按文件规定来做。清楚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定、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具体要求,遵守工作规矩。三是通过学习《条例》,一定要知程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党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的处理。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自我审视、自我鉴别的能力,有效规避风险,做到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德学院 余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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