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三校区建设充电桩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山西财经大学。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山西财经大学三校区建设充电桩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36 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广大师生以及各类在校服务人员在校充电需求,结合我校实际,招选2家社会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投资运营管理充电设施设备。本项目分为两包采购,第一包校坞城校区教学区建设汽车充电桩接口不少于26个,停车棚2个,南院建设自行车充电插座不少于30个;迎泽、平阳校区建设汽车充电桩接口不少于13个。第二包坞城校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不少于140个。
2、服务期限:五年
3、第一包 项目最高限价:
(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为0.75元/4小时(电费、服务费);
(2)电动汽车充电桩慢充收费标准为0.8元/度(电费、服务费);
(3)快充收费标准为0.82元/度(电费、服务费)。
第二包 项目最高限价: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为0.75元/4小时(电费、服务费);
4、履约保证金:30000元,合同到期无安全责任和投诉等问题,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其他要求:谈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免税凭证;谈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无。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采购可以兼报不可兼中
四、招标领取时间、地点及招标资料
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19 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周六日除外),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40号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后勤管理部工程技术中心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领取要求: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 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后勤管理部会议室。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前递交至谈判组。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7666852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