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法学院与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共同签署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并举行了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福平、院长郗伟明、副院长任中秀、团委副书记陈思静,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支部书记、合伙人王超群,主任赵蕾等出席了签约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在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大厅举行。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由分别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的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并在司法部登记注册的中国第一家集团律师事务所,太原办公室设立于2016年。签约仪式后,双方就合作细节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曹福平书记代表法学院对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的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介绍了学院的发展情况及法学院学生的特点和优势。郗伟明院长就实践教学基地合作的意义、我校法学院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未来规划进行了发言。
王超群主任表示,希望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搭建校外专业实践平台,更好地为山西律师行业培养更多的人才;努力实现多赢的局面,深化双方合作,创新合作育人模式。在交流中,双方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和破产法论坛等方面的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在法学实践教学、科研协同创新、学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开展合作。
此次合作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一方面能够为律师提供深入法学教育科研单位进一步研究、学习法学理论的渠道,另一方面也为我校开展实践型教学改革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该基地的设立为改进和完善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我校法学院与律师事务所双向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可以形成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司法实践教育两个课堂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