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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中英气候变化政策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1-02 11:26:41  来源:   作者:  点击:
讲座人 廖宣力博士

12月28日,由法学院、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英气候变化政策学术研讨会”在博学楼召开。本次研讨会邀请来自英国邓迪大学社会科学院能源与矿物法律政策研究中心廖宣力博士进行国际交流探讨,来自法学院的教授、讲师,法律经济学的博士生、环资方向的硕士生,以及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交流研讨。法学院负责人郗伟明教授主持。

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中国的气候变化政策一直受到国内外学者及公众的高度关注。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政府由强调经济发展优先,变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大力控排温室气体。其中的主要因素无疑来自于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意识加强和环境影响。本次研讨会分三部分展开。

廖博士围绕“中国气候变化政策演变及其动因”为主题,结合中国碳排放等实际情况,对能源政策进行了分析,并从中国的经济发展、能源结构气候变化和能源合作结合数据进行图解分析。这些年来,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预计在2030会成为碳排放最大国,而中国的改变对世界发展的意义重大。从能源基本法、税收措施、碳交易角度,围绕《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展开动因考证。

参会专家学者参加中英气候变化政策演变比较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和律师、学生分别发言进行了内涵丰富的学术探讨。秦建芝老师结合访学研究就英国脱欧后气候政策变化影响进行了发言,闫宏伟律师就山西省能源政策及其实施过程的经济效益进行深入了分析,张亚飞博士就水资源、碳排放对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展开论述,田肇树教授对土地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郭宏伟律师结合当碳排放市场现状进行了趋势研讨,博士生李壮爱就能源政策变化对环境影响变化发表见解;廖博士结合自己理解对储能问题、清洁能源等通过中国、英国、欧盟、日本等国情况细致探讨,从决策协调性入手,从英国的现状分析,提出利用好天然气和风力发电,实现传统能源和清洁能源对接,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预期的目的。研讨会涉及广泛、气氛热烈,参会人员广泛交流、收获颇丰。

通过研讨,会议认为中国的政策转向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带来了十分积极的影响,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技术发展可再生能源,使中国成为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量的世界第一。当今的中国已经被许多国家视为气候变化领域里的领导者。



法学院负责人郗伟明教授对这次交流会做了总结,结合2018年12月27日举行的2019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从历史演变到政策更迭,从国际发展到大国影响等角度,阐述能源供给保障、消费结构优化、能耗水平降低,行业发展明显等中国对世界能源和气候变化影响,特别是对不合理消费、多轮驱动、商品属性、能源合作及2030能源生产消费基本走向说明观点,对IPCC(联合国政府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有关全球对气候变化标志性的“谈判方式、责任承担”进行研习,进而对气候变化国际环境四大缺口(减排、碳汇、资金、导向)法治环境进行了交流,认为中国为环境可持续发展一直在不断努力,环境立法方面也在不断进步。



交流研讨会结束后,法学院与英国邓迪大学社会科学院能源与矿物法律政策研究中心就国际合作召开专项座谈会,探讨商议就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为老师学生创造互访、学习交流的机会,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构建协同机制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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