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章程》(以下简称“新章程”)日前正式发布,标志着学校在破解高校治理“哥德巴赫猜想”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标志着学校构建“以院为基、因院施策、部门协同、全员发力”山财命运共同体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生动实践。
致力于以院为基,真正建设成为学校的管理重心和发展引擎。新章程明确规定,“学院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一是没有一流的学院,就没有一流的大学。学院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学校一切改革发展工作的落脚点,必须从事务中心向办学主体转型,让学院、学者和学生成为自主办学、自主育人和自主学习的主体。二是学院的发展实力和发展活力决定着学校的发展实力和发展潜力。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学院办学空间,不断增强学院谋事能力、统筹能力、理财能力、发展能力。三是健全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整合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术管理职能,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使学院成为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致力于因院施策,真正找到支撑学校改革的“阿基米德支点”。新章程规定,“坚持‘学院办大学’理念”,就是要破解校院之间“零和博弈”困境。一是以新章程修订为牵引,以制度“废改立”为驱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格局,构建了“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以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为依托,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理事会等为支撑”的治理体系,实现以“大学之制”推动“大学之治”。二是扩大学院人事管理自主权、财务管理自主权、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自主权、科研管理自主权、国际交流与合作自主权、资源配置自主权,实现关键环节改革的破冰,激发学院“中场发动机”作用,从等吃“大锅饭”开始向主动出击“找饭碗”转型。三是明确学院承担三项责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学术责任;与人、财、物相关的经济责任;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相关的政治责任,强化办学责任,实现以学校简政放权的减法运算赢得学院办学活力激发的乘法效应。
致力于部门协同,真正克服管理过程中的“布朗运动”现象。新章程明确规定,“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学院相应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学院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就是要解决部门和学院之间“互不信任”问题。一是以服务学院改革发展为导向,做强“学院、学科、专业”。按照“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能放则放,能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则放,能调动教师积极性则放”下放权力,将“学校给原则、学院给细则、学科和专业给特色”有机结合,充分激发学院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二是以转变角色定位为导向,做到“学院吹哨、部门报到”。职能部门逐步把工作重点转为对学院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换,形成一整套与学院办大学相适应的工作方式,增强学院在学校内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为导向,解放“学院、学者、学生”。减少审批事项,增加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手段,优化督查考核,形成全校服务学院发展的工作格局。
致力于全员发力,真正推动学校发展动力机制从“火车模式”向“动车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新章程规定,“学校加强与党政机关、高水平大学、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学校根据面向社会办学需要,设立山西财经大学理事会。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海外交流与合作等”。一是山财命运共同体是实现“振兴崛起跨越发展”历史性转变的内在要求,需要学校、学院、部门各层面和干部、教师、学生等各群体,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领域凝聚广泛思想共识,全面参与、全面行动,营造全校“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作节奏由“闲庭信步”走向“快马加鞭”。二是山财命运共同体是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内一流财经大学的必然路径,需要打开学校边界、打开学科边界、打开学习边界,以开放理念办开放大学,包括国内与国际双重开放,实现合作共赢、借力发展,积极推进国内一流大学的战略合作和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办学以及地方政府企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努力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中育新机开新局,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让时代点赞、让社会称道。(发展规划处 肖志超供稿)